專業法律團隊
- Jul 12 Thu 2018 14:01
近期出席大型社區107年區權會之花絮
- Jun 14 Thu 2018 13:25
規約是否說了算?(下篇)
- Jun 13 Wed 2018 15:46
規約是否說了算?(上篇)
- Jun 13 Wed 2018 10:36
公寓大廈之惡鄰條款
- May 29 Tue 2018 15:02
「監護/輔助宣告+財產信託」之法律常識專題講座花絮
本所所長田俊賢律師應「竹北發展協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之邀請
於107年5月28日主講「監護/輔助宣告+財產信託」之法律常識專題講座
深入淺出說明監護宣告、輔助宣告、財產信託之意義、對象與申請方式
與在場之照顧者進行互動,並提供法律諮詢,為法普教育貢獻心力!
- May 18 Fri 2018 11:17
大紀元報法律專欄~「騎樓的使用權,屬於公寓大廈一樓住戶嗎?」
- Mar 16 Fri 2018 11:32
住戶積欠管理費,管委會可以阻止該住戶進門、不讓他搭電梯嗎?
- Mar 07 Wed 2018 12:39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修繕、管理、維護之案例分享
- Mar 05 Mon 2018 15:25
105年11月16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之介紹
◇得設置防墜措施,不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以保障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的住戶
鑑於兒童墜樓事件頻傳,部分民眾為預防兒童發生墜樓事故,於自家陽臺或窗戶裝設防墜設施,卻遭公寓大廈管委會以破壞大樓美觀,恐影響房價為由加以制止。依102年修法前本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住戶裝設防墜設施須受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然維持大樓美觀的考量,若凌駕於兒童生命安全保障之上,實有悖情理。
在兼顧都市景觀、消防救災、公寓大廈管理組織之合理運作及區分所有權人權益之前提下,更應正視頻仍發生的兒童墜樓事件。尤其在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之住戶,當其認有增設防墜設備之必要,卻每發生與管理組織(包括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決議扞格之情事,而無法設置必需的安全裝置,導致兒童居住、生活的危險威脅。
對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於102年5月8日修正第8條第2項規定,放寬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的住戶,在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情況下,得於在外牆開口或陽台設置防墜措施,不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之後,更於105年11月16日再度修正第8條第2項規定,繼續放寬讓家中有12歲以下兒童或65歲以上老人的住戶,在不妨礙逃生且不突出外牆面情況下,得於在外牆開口或陽台設置防墜措施,不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以避免老、幼不慎墜樓,但若上述的理由消失,區分所有權人就得將之恢復原狀。
- Feb 08 Thu 2018 15:11
被告以外之人在外國警察機關警員詢問時所為之陳述,其證據能力如何?
- Dec 15 Fri 2017 10:50
法規用語就連地檢署、高院都傻傻分不清楚了,更何況是升斗小民?
◆◇法規用語:「聲明、聲請、請求、申請」,如何區分?
最高法院趁此來個機會教育,大篇幅講述「聲明、聲請、請求、申請」如何區分,並語重心長的表示,當司法機關受理當事人之各種「聲明、聲請、請求」案,不應受其用語所拘束,而應尋繹其意涵,探求真意,依法律規定適切處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408號刑事裁定,理由摘錄如下:
在國人的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口語或行文,都經常將「聲明、聲請、請求、申請」,混用不分,頗有異詞同義的情形。但是,法規文字有其嚴謹性。
- Dec 14 Thu 2017 15:43
最高法院關於「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約款」之論述
◆◇法律爭點:
若雇主與員工間約定之競業禁止約款期間已屆滿,惟雇主之營業秘密受到侵害,此際,雇主得否依營業秘密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請求排除或防止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1589號民事判決(裁判書全文依法不得公開)
採肯定見解,認為營業秘密與競業禁止約款,二者所保護的客體、要件及規範目的均不盡相同,縱使於約定之競業禁止期間屆滿後,仍得依營業秘密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請求之。